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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之屋: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admin 2024-01-08 5 0

燕之屋: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燕之屋(01497)发布公告,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载列如下:(i)超额分配国际发售中合共480万股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及(ii)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上以每股H股7.00港元至9.70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连续购入合共480万股H股。于稳定价格期间,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2023年12月22日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7.58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最后一次购入股份。

  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包销商)于稳定价格期间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超额配股权于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失效。因此,公司并无且将不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H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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